深圳驾驶员按乘客要求供给了巡游出租车电召服务,收取预定服务费(电召服务费):最高收费 6 元/次,详细收费规范由巡游出租车运营者与服务渠道洽谈确认。
1.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依据《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办理规则》与《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JT/T1069-2016)》,乘客经过电信、互联网等方法提出的服务需求,依照约好时刻和地址供给的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2.驾驶员按乘客要求供给了巡游出租车电召服务,收取预定服务费(电召服务费):最高收费 6 元/次,详细收费规范由巡游出租车运营者与服务渠道洽谈确认。
(三)返空费:20-35公里部分按路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路程价加收60%。
(四)候时费(慢速等候费):时速低于10公里或许等于0时,每分钟0.8元。
(五)夜间附加费:每日23:00至次日6:00,按起步价和路程价加收30%。
(六)要点区域特别时段附加费:每日23:30至次日6:00,从深圳机场巡游车轮排候客区动身的,每运次加收15元;从深圳北站巡游车轮排候客区动身的,每运次加收5元。
(七)新年附加费:新年期间(岁除00:00—年头六23:59),每运次加收10元。
(八)预定服务费(电召服务费):最高收费6元/次,详细收费规范由巡游车运营者与服务渠道洽谈确认。
(九)大件行李费,体积超越0.2立方米、分量超越20公斤的大件行李,0.5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