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政协提案结果公开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3-08-18 09:47:10 浏览次数:
产业园运营的目的是为政府和企业两大客户提供价值及服务,更加有效地帮企业和政府解决各自面临的问题,可以看作是传统工业园区的升级版本,而传统的工业园区在实际的运行管理过程中通常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土地低效利用普遍、二八效应明显 据统计,目前全国各地普遍是占用工业用地20%的企业承担当地80%的税收贡献,税收和土地利用率极其不平衡,宜兴作为全国经济强市,二八效应也普遍存在
一、提案理由:产业园运营的目的是为政府和企业两大客户提供价值及服务,更加有效地帮企业和政府解决各自面临的问题,可以看作是传统工业园区的升级版本,而传统的工业园区在实际的运行管理过程中通常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土地低效利用普遍、二八效应明显据统计,目前全国各地普遍是占用工业用地20%的企业承担当地80%的税收贡献,税收和土地利用率极其不平衡,宜兴作为全国经济强市,二八效应也都会存在。很多企业占地规模大,但产业导向和发展不符合当地主导方向,亩产税收低。一方面低效用地情况严重,另一方面,又有很多中小企业由于前期投资规模较小,很难单独供地。二、企业生命周期不稳、用地难清退低效用地目前极大地占用政府稀缺的土地资源,甚至有部分企业已经减产、停产,将厂房做简单的出租,承租的企业产业方向已严重不符合当地政府产业导向方向,此类情况丁蜀镇最明显,大量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厂房、办公楼改造成紫砂工作室。由于前期对公司的监管协议的缺失,后期没有办法进行管控,导致着工业建筑的建筑形象、税收状况等指标都远远落后于当地中等水准,且很难清退。三、前期把控严、后期经营监管弱前期由于政府仅是供应土地给企业,未提前对企业的招商和生产方向有所约定和监管,产业类型和招商工作引入滞后,在此过程中出现地块产业发展不符合当地产业方向,同时在企业的招引过程中政府根本没办法约束和把控,无法达到当初承诺。出现“头重脚轻”,后期监管无力,任由企业无方向性的发展,给当地稀缺的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同时不符合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企业往往存在环保、安全等各项隐患。二、具体建议:针对以上情况,进一步加强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一定程度可以缓解用地矛盾,为此我们建议:一、采用分级分类用地模式,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大项目、特殊项目仍由政府单独供地;科技型、先进制造型等前期投资不大的企业,不再单独供地。引进高质量现代化产业园区平台载体,针对不同规模和特点的企业,进行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发展建设产业园区平台模式,满足不需单独供地企业的需求,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二、研究市场化退出机制,不断提升产业园运营效率。在产业园区内配套不同类型的产品,更易于转换外部一些需要腾退的企业,对于入园企业,高效有品质的持续发展,低效不达标的再次腾退,进行第二次招商,从而使项目不闲置,运营效率超预期。三、制定严格的招商联审机制,确保产业园区运营质量。地方政府与产业园区联合行动,双重把控园区入驻企业品质,帮助政府由过去的控制企业拿土地资源,向引导企业往园区平台集聚转换;从以地招商,向以园区平台招商转换,使得产业规划更合理,企业层次更丰富,企业质量更高,产出和税收也更有保障。
你们在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运营”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化解一些中小企业、科创型企业的发展问题,全市先后共备案立项了24个工业地产项目,计划总投资227亿元,建筑面积354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项目13个,正在建设11个。实际完成投资额140亿元,实际建成面积约212万平方米,总入驻企业500余家,占用厂房面积103万平方米,厂房利用率约48.6%,共实现税收约2.8亿元,亩均税收约8.3万元/亩,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工业地产项目普遍存在入驻企业质量不高、产出不高、税收不高、尤其是亩均税收较低的情况,与目前全市亩均税收标准要求差距较大。
为了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绩效水平、拓展产业承载空间、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建设现代产业综合体。编制印发了《关于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试行)》(宜政办发[2022]39号)、《宜兴市推进现代产业综合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宜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积极推进推进建设一批“功能布局合理、土地利用高效、产业质态良好、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产业综合体。明确了重点布局区域、鼓励发展区、因地制宜区域三类发展区域,分别规定了最低开发面积150亩、100亩、50亩。并同步明确项目产出要求,生产制造类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其中环科园、经开区、周铁镇原则上不得低于50万元,丁蜀镇、官林镇、度假区原则上不得低于40万元。
目前,全市共有4个现代产业综合体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经开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已通过市政府审批、宜城街道联东U谷宜兴都市创新港已形成联合会审意见并上报市政府,新建镇宜兴?智造港正在加快形成会审意见、环科园可津?宜兴仙越津智园项目正在完善建设方案。
1.鼓励综合体建设。鼓励政府、国资和各类社会资本一方或多方合作参与开发建设综合体。鼓励各板块采取“一园区一方案、一企业一策略”的模式,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腾退利用低效用地、激活关闭退出企业用地等方式,对老旧厂房、中小企业集聚区整体连片改造开发为综合体,并鼓励现有产业园中园改造提升为综合体。有序推进综合体项目建设,加强综合体开发建设工作的土地资源、资金支持,畅通新型产业土地审批绿色通道,推进“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2.科学招引项目。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综合体,围绕宜兴“2+3+N”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区域产业优势,引进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集聚发展,向“一园一品”“一园一业”发展,原则上综合体明确1至2个主导产业。顺应“要素成本导向”向“产业链导向”转变的招商引智新模式,坚持产业招商和科技招商相结合、园区建设和载体建设相结合、招才引智和招院引所相结合、强化落实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在更好地促进中小型、科技型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其在人才、科技、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3.严格项目准入。对入驻企业要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备法定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或依法通过审核审批。入驻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和综合体主导产业定位;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条件;优先引导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高技术产业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入驻。生产制造类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能低于30万元,其中环科园、经开区、周铁镇原则上不可以低于50万元,丁蜀镇、官林镇、度假区原则上不能低于40万元,创意设计、研发试验、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由属地政府约定相关人才、专利等科技型指标及营收要求。
4.加强运营监管。进一步强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坚决执行“双合同”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实时跟踪评估、定期复核验收。强化对综合体、入驻企业的监管,由属地政府与综合体开发建设主体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与综合体管理运营机构、入驻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属地政府、综合体运营管理机构按协议约定对入驻公司进行阶段性履约管理,对于达不到协议约定的企业,按照协议追究违约责任,若确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继续履约的,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退出;对入驻企业购得综合体用房的,由综合体开发建设主体或属地政府优先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