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介绍“十三五”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医改典型经验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薛海宁介绍,2015年、2016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分两批确定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十三五”期间,各试点省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个转变”“两个重点”,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改革“排头兵”作用,既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又在综合医改“试验田”上深耕细作,狠抓落实见效,形成了一大批亮点经验做法,为全国面上深化医改,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试点省份加大党委、政府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力度,坚持高位推动医改。二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推动健康中国15个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试点省份迅速开展疫情应对处置各项工作,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深化医改工作。三是区域联动进一步强化。各试点省份及时规范完善局部试点探索的经验做法,形成面上推广的政策措施。上海在总结“1﹢1﹢1”签约服务试点经验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持续提升的基础上,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促进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四是系统集成进一步强化。各试点省份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实现改革的政策集成、效果集成和目标集成。江苏开展“大基层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加强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出台支持人才强基础措施,系统解决基层卫生人才问题。五是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强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助推改革。
薛海宁表示,下一步,要继续加强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健全更高站位的省级试点推进机制、更高标准的督导考核机制、更高水平的决策机制。强化对试点省份的评估和激励。加强对试点省份的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继续挖掘试点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