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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学科交叉融合持续不断的发展,多领域技术的群体突破和跨界融合成为常态。应用领域广泛的单项技术发展成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其重要性逐渐凸显。为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弥补技术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断层,一些发达国家启动建设新型创新载体平台,促进更多实验室技术向实际产品转移转化。
我国正经历深刻的发展理念变革,将创新驱动作为重大发展的策略,在科学技术创新领域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而创新载体是实现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
为创业团队完成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全流程创业服务的,打破界域限制的低成本、便利化复合型创新创业平台,开发、共享、低成本是其主要特点。
为初创期科技中小企业提供工作场所、共享基础设施及金融、人才教育培训等系列服务支持,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公司存活率的重要平台。
以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向那些公司可以提供更大研发空间、团队管理、投资支持等专业服务的创新平台。
地理集成概念,在空间上囊括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创新载体,内部一般都存在着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相对集中,有着相互依存的产业体系。
相对于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学会(成立于1949年)、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成立于1973年)来说,美国制造业创新中心(2012年启动)、英国“弹射”中心(2010年启动)等,我国的制造业创新中心(2015年启动)、产业创新中心(2017年启动)和技术创新中心(2017年启动)建设时间过短,最长的仅为6年,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可持续发展问题。
从具体实施路径与效果来看,我国的创新载体建设依旧没有消除不利于创新创业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创新质量不高、创业意愿不足,都是困扰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主要的因素。地区自发聚集和复制借鉴还没形成真正适合我国环境的创新载体建设机制,创新载体建设始终缺乏系统性规划与研究。地方科技园区、开发区成为招商引资的产业聚集地,并没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载体,导致我国创新创业整体水平滞后,与经济发展速度并不相匹配
创新载体是一个有体系、有组织的开放式信息集成和交换管理平台,致力于向所有个体与组织提供有关创新创业的专业化服务。毫无疑问,创新载体和平台不可能自发形成,并持续不断向初创和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一个稳定且高效率的运营机构是整个创新载体的核心。美国国家商业孵化协会在2009年出台行业规范时,对创新创业载体的定义就着重强调了管理者和管理团队的作用。因为他们常常要直接或间接地向被孵化公司可以提供专业性服务,还要组织参与孵化项目的许多重要阶段和过程,策划安排整个创新载体的发展趋势,以上众多因素都促使管理人员成为创新载体经营成功的必要条件。具体包括:
创新载体的管理层重要性如此之高,那么运营好一个创新平台需要什么样的能力与资质呢?最新的研究以西班牙和荷兰等欧洲地区孵化项目为研究对象,发现创新载体管理者在企业和创业领域中的经验越丰富,就越重视创新载体中的个人和商业援助,以及社交活动的推广。而缺乏企业家精神的管理者则会削弱对其他商业网络的沟通,在商业培训中效率也会降低。上述经验证据说明对于创新载体而言,市场化的管理者能够更好地帮助被孵化企业与市场对接,参与竞争。但是仅仅有着非常丰富的商业经验就足够了吗?Cumming[1]在研究创新载体管理层与被孵化企业的合作与协同时,发现不同特质的管理层有着其固有的惯性思维,往往与很多初创企业的年轻创始人在沟通、分享和远景认同上有较大的差异。这一方面是因管理层往往以被孵化企业现实需求为导向,且服务对象受众较广导致其很难考虑到个体差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创业者大多刚从大学毕业甚至还在读书,其经营企业的逻辑还停留在学术层面。所以当管理层有学术逻辑时,他们可以与被孵化企业分享共同的价值观和语言,就能理解彼此。换句话说,运营机构管理层需要在这两个领域都有经验,才能向众多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异质性服务。
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需要向被孵化公司可以提供专业化服务,以帮助其成长与发展。因此作为创新载体的运营管理层,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就是其最基本、核心的商业维持模式。根据已有文献中对创新载体管理层所提供专业化服务类型的总结,大致涵盖了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基础共性服务。作为被孵化企业的创新载体,必须要提供行政办公等物理空间。同时考虑到为了保持企业经营的低成本,创新载体不仅提供了低成本的租赁空间,还向辖区内公司可以提供整合后的共享信息与培训服务,组织贸易展览,以及分发和传播有关其孵化企业的信息,进而达到节省本金的目的。其次,增值服务。创新载体不仅通过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服务来促进创业,还需要通过商业和技术层面进行增值服务。商业类专业增值服务包括业务规划、税务协助、人员招聘、市场营销、管理、会计、法律专业相关知识以及获取金融资本和商业伙伴信息。技术类专业增值服务则包括获得大学、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的技术上的支持、技术转让和供应平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
创新载体虽然提供了一系列旨在为客户提供配套和支持的多元化服务,但是载体管理者并不可能涉及到辖区企业所需专业服务供给侧层面的方方面面。因此引入体系完整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充实创新载体功能,拓展其与外界的交流与协作,就成为创新载体中的另一关键业务单元。
现有研究普遍将创新载体中的中介服务机构嵌入到创新创业网络机制中进行研究,认为中介服务机构的存在减轻了创新载体管理层的日常繁琐职责,能够有效提供创新载体所不具备的市场化个性增值服务,是促进知识和技术转让、加速创新过程的催化剂。而且Li[2]等还将中介服务机构的体系完整性、交易的活跃性评价创新载体的发达程度,认为中介服务体系是整个创新载体的核心价值链。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的串联与互动,帮助获取不被组织所拥有的知识和资源,进而影响初创企业的发展,建立更加稳健的利益关系。
相对于传统非金融中介服务而言,金融中介服务的丰富与稳定渠道在当今时代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其不仅是创新主体选择创新载体的主要的因素,同时非常大程度决定了创新载体与被孵化企业的成功与否。现实中股权长期资金市场(IPO)、债券市场、银行等固定公开的渠道并不是大多创新主体的第一选择,或是说能够接触到的融资渠道。这一方面由于上述金融渠道受到更加严格监管,创新载体中企业的高风险特征并未达到融资的基础门槛与条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双方地位的不对等,资本的逐利性与风险偏好,导致传统融资渠道往往会有更多硬性要求。所以在创新载体中最活跃、最受喜爱的融资渠道就是私人股权投资。其中,风险资本(VC)和天使投资作为私人股权投资的两种形式,具有相对灵活的筹资过程,免去了繁琐的审核流程和创新载体中初创企业早期能轻松的获得的最主要融资渠道。
硅谷的巨大成功已经证明创新载体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管理层的运营能力和中介服务体系外,创新载体的实质性发展还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扶持。从创新载体的全球化过程不难发现,各个国家与地区在引进创新载体时都给予了众多政策支撑和帮扶。具体包括:
作为培育出最成功、数量最多创新载体的美国,其超过90%的创新载体都是非盈利性的,依靠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赖以生存。这些非盈利性组织大多是专注于创造就业、发展工业化或振兴当地经济为使命的政府组织,需要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拨款以补贴维持其运营所带来的赤字。而且,地方政府还在确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方案和具体措施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例如创新载体中高科技行业的支持导向、政府采购和政府项目的倾斜,干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资金贷款上的优惠政策等。此外,解决阻碍技术扩散和市场资源调配系统失灵问题也是地方政府的职责。初创企业新研发技术与推广往往会有一个过程,投资者等市场利益相关主体可能会暂停合作,导致很多初创型企业没办法度过瓶颈期。而政府出台的行业促进发展和中小企业帮扶政策则能够填补这一空白,帮助初创企业度过危险期。
除了财政拨款和政策扶持两个途径外,立法层面的保护也是保障创新载体稳健发展的重要机制。最新的研究在马来西亚创新载体的调查中发现,在众多创新手段中,立法层面的专利保护是企业与创新载体普遍认同且最有效果的方法。而且完善的专利知识成果立法保护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技术的透明与传播。因此,对高科技企业聚集地创新载体而言,立法保护知识成果是其提升核心竞争力不可或缺的。而且拥有强大专利保护框架的国家和地区,会在研发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与精力。此外,从立法层面“宽容”和“慷慨”地对待失败的创业者,解决创业失败后的后顾之忧。因此,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的环境需要有容错机制,在宏观层面允许失败的企业家可以迅速恢复,并重启新的创业活动。已有研究对1990-2003年期间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等多国的破产立法保护进行了研究,发现法律环境对风险资本的供应和需求至关重要。有利的财政和法律环境有助于刺激创业创新精神,增加对风险投资的需求与供应。
科研机构与大学是创新载体中的重要部分,并被认为是创造和处理知识的关键,承担了整个创新载体重要驱动力与知识来源地的角色。现有文献对科研机构与大学的作用有以下3个共识:科技知识输出、创业者供给,以及设备资源共享。
相对于创新载体其他重要构成单元而言,科研机构和大学最突出的异质性特征是其完整的科研教学体系,以及致力于前端科学技术的探索研究。这就注定了科研机构和大学拥有最高质量和最多数量的潜在商业化知识成果。这些输出的知识将在市场上被开发和商业化,并通过技术转移的“第三使命”,培育创业精神和商业化尖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硅谷在2021年被授予专利34660项,是美国专利的第一名,占世界上所有专利的12.5%。而加州大学则是整个硅谷贡献创新的领导者,2021年加州大学的研究创造了1581项新发明。
此外,科研机构与大学另一高输出产品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潜在创业者。Fung[3]以硅谷的创新载体作为研究对象,发现许多创新型初创企业是由教授、研究生和研究人员创建的,且一半以上的人都在40岁以下。大学不仅提供了创业者庞大群体,而且还促进了创业者之间的校友纽带与联系,同一背景的创业者们往往拥有类似的创业文化与学术观点。
硅谷有71家于2013年新成立的创业企业是由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成员组建。而且因为上述初创企业的核心技术是在UCLA提供的设备和资源下研发或支持下诞生的,因此这些初创企业每年要向UCLA支付1.06亿美元的技术和特许权使用费。从中不难发现,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共享其先进的设备和资源,不仅弥补了高科技行业创业者早期对基础设施的需求,且能通过共享其科研设施实现技术进步和现实收益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