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一直专注于智慧停车行业,通过持续的停车行业智慧化建设以及不断丰富停车综合运营服务,助力提高国内城市停车管理上的水准、提高停车场运营质量、提升车主停车体验,为广大新老客户和用户创造价值。公司慢慢地发展并形成了包括智能硬件、软件及云服务、智慧停车运营、停车资产运营、目的地充电等在内的五项主营业务。其中软件及云服务、智慧停车运营、停车资产运营、目的地充电业务是公司近几年转型发展培育的创新业务。
智能硬件业务为公司传统主营业务,最重要的包含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车行)、智能门禁通道管理系统(人行)两大产品线。公司的智能硬件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住宅物业、商业广场、写字楼、场馆枢纽、学校医院、园区景区、城中村改造等社会所有的领域。公司基于“智能硬件+生态平台”为整体系统化建设思想,坚持自主研发,不断推动将无感支付、人工智能(AI)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产品中深入应用,持续提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打造产品无人化运行能力,构建公司智能硬件产品的竞争力及客户价值。
公司停车场智能硬件产品形成可视化交互、无感支付、室内定位、场内引导、云端部署等核心功能,同时所有停车场设备均通过不一样的层次的功能,完全接入云托管、移动岗亭、移动坐席,完成对无人值守的业务支撑。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停车场智能硬件产品已形成包括车场控制机、智能道闸、车位引导系统、车位管控设备、路内泊车检测设备、车场外围产品等在内的全系列的产品布局,有效满足各种场景客户的需求。
人行领域,公司为写字楼、园区、社区、景区等客户提供系列化的通道、门禁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并将人脸识别技术全面应用到各个门禁通行场景中。实现了包括室内、室外、通道闸、墙面、嵌入式等各个安装环境的应用,人脸应用全面开花,打造一个具备专业化、智能化、标准化、便捷性、高体验、全覆盖的人行解决方案。
软件及云服务业务是公司在智能硬件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发展的新主营业务。软件及云服务业务最重要的包含停车场云托管服务、智慧社区/智慧园区业务、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等具体业务。软件及云服务业务的交付形式包括SaaS服务和本地部署两种模式。
停车场云托管业务,是向停车场运营方提供的一种无人化智慧停车场建设及托管服务。云托管业务利用互联网集中管理车场岗亭的云服务系统,采用捷顺自主的“硬件+平台+服务”一站式服务以打造无人值守智慧车场,助力车场运营方实现运营降本、提效、增收,同时提升车主的停车体验。
云托管业务采用SaaS服务模式,按月收取托管服务费,一般托管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业务上,云托管业务依托前端智能识别、后端AI大脑、线上缴费、无感支付、巡逻岗、云坐席,构建停车场景完整闭环,全方面了解车道现场情况及解决车主碰到的问题,构造无人值守全场景,提升车主服务体验的同时,大幅度降低车场岗亭人员的数量。通过捷停车形成的车位运营、错峰停车、广告运营、商户引流、营销推广等业务对停车场进行运营赋能,实现停车场客户增值运营。
公司开发的天启智能物联平台产品,是基于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将企业的物与物、物与人、人与事进行有机在线链接,从而形成统一业务管理大脑,助力提升客户的管理效率和经营质量。公司将天启平台应用重点聚焦于社区和园区两个场景,形成了智慧社区/智慧园区管理平台业务。
智慧社区管理平台是将公司业务延伸到物业运营服务领域,通过平台软件与前端智能硬件的紧密结合,实现传统物业管理软件不具备的功能和服务,助力客户提升物业缴费率、多元化增收、内部管理提效、提升物业服务满意度。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是基于公司具备拥有的全体系产品能力、线上化运营能力、停充一体增收能力,重点针对园区客户当前的经营需求,通过数字化招商、多元化增收、品质化服务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智慧园区运营服务。
公司智慧停车运营业务以控股子公司顺易通为主体,以“捷停车”为品牌,依托捷顺科技主营业务,借助母公司强大的市场、推广服务网络及研发技术实力,整合与停车相关的各类资源,重点围绕线下B端停车场景建设和线上C端用户拓展,形成以智慧停车为核心的互联网运营业务,打造中国最有价值的智慧停车运营企业。捷停车智慧停车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应用规模持续迅速增加,已经成长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停车运营公司。捷停车在逐步扩大线下停车场景覆盖和线上应用规模的同时,不断探索和发展各项运营收入业务。目前,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已形成了包括停车费线上交易服务业务、车位运营业务、广告运营业务、其他增值运营业务等在内的多项具备持续性的收入模式。
智慧停车业务为停车场管理方和车主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线上停车费线上支付和清结算服务,该项服务企业一般会向停车场管理方收取千分之六的线)车位运营
车位是停车场的核心资产,充分提升车位的利用率,通过时间与空间的错峰转移,实现固定车位的使用裂变,实现车位的高效高频利用,同时解决不同业态之间不同时间段的车位互补。当前公司重点推广车位优选(错峰停车)业务,公司发挥平台的优势,通过对线下不同业态的车位进行整合,利用线上平台推出闲时月卡、固定时段停车卡、夜间或周末停车卡等众多错峰停车业务。如日夜错峰:居住小区的日间车位资源共享给写字楼,写字楼的夜间车位资源共享给居住小区;工作日/休息日错峰:工作日商业购物中心车位资源共享给写字楼,休息日写字楼车位资源共享给商业购物中心;闲时车位长租:个人车主选购车场固定数量闲时车位资源包,供个人车辆长期停车。
车位运营业务的开展,一方面,为C端用户更好的提供停车便利,增加公司线上交易流水,公司获得平台分润收益;另一方面,该业务的推出在为停车场管理方创造附加价值的同时逐渐增强了公司业务的竞争力。
智慧停车业务具有天然的刚需、高频、客户精准、覆盖面广等因素,为广告运营提供了很好的市场基础。“捷停车”拉通APP\公众号\H5\生活号等线上应用和线下的车场场内空间,实施基于位置、基于业态、基于人群画像的精准广告推送和触达。采取线上线下互动的模式,进行大规模、精准化广告覆盖,充分整合利用车场显性和隐性广告资源,使广告运营投放直接有效触达连接。
智慧停车业务高频、刚需的特征,形成与每一位车主高度关联,是连接一切的线,更是相互连通的面。基于智慧停车开放平台的建立,以平台为端口与银行、保险、汽车后市场、车生活服务、本地生活服务等连接,将线下的停车行为转化为线上的服务,同时,连接线下的消费行为进行转化和变现。目前捷停车主要开展增值业务包括支付开场业务、电子发票业务、停车卡券业务、捷停车会员权益业务、充电运营业务等。随着捷停车场规模和用户规模的持续增加,增值业务也将成为捷停车收入主要增长来源之一。
停车时长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新业务,该业务模式改变了捷停车的角色定位,在停车费线上交易中捷停车不仅仅只是作为平台方的角色,而是成为停车费交易的主体。具体来讲就是,捷停车依托庞大的线上停车客户规模和交易流水规模,向停车场管理方以一定折扣价规模化采购其经营停车场未来的停车时长,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将采购的时长通过线上的方式销售给捷停车用户,捷停车在此过程中获得停车时长收入。该业务在为停车场管理方提前实现停车费出售的收益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同时,还能通过捷停车的线上引流提高车场的车位周转率。目前停车时长业务主要是通过合同置换和直接采买两种方式进行。
在车位普遍紧张的大环境下,停车场属于优质的经营性资产。公司在业务开拓的过程中,有明确的目的性地通过承包等方式获得目标停车场的经营收费权,开展停车场管理收费业务。公司通过对所承包的停车场做综合改造,重点依托公司的停车场数字化运营能力,通过云托管、车位运营、场景运营、充电运营等运营手段,提升管理停车场的服务的品质和经营效益,获得停车场经营收费收入,实现与停车场资产方的共赢。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加速普及,并且新增的新能源车辆是以私家车为主,而私家车的充电场景又是以在停车场内为主,因此国内市场已迎来目的地充电的快速增长期。公司现在存在的智慧停车业务为开展目的地充电提供了多方面的优势:(1)公司线下停车场场景和客户资源与目的地充电完全重合,具有非常好的场景优势、客户资源优势;(2)公司的车位级管控能力,可以有效解决当前油车占位和电车占位不充电带来的充电桩利用率低的问题;(3)公司捷停车的停车数据优势,可以为目的地充电建设提供精细化投资测算和线上引流运营增收。
公司的目的地充电业务形式最重要的包含两个方面:(1)为客户提供目的地充电整体方案,包括充电桩及车位级管控产品(产品营销售卖模式);(2)为客户提供充电代运营服务,按照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方式向客户收取代运营服务费(运营服务模式),代运营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趋势明确,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线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其对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来发展的展望、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分别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与分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洪灿先生、林志伟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赵勇先生、陈晓宁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虽大于三千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接着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则,公司本次接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鉴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因此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应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相应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周毓先生已回避表决,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中其中第9、1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9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