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引导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向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天基地)聚集,培育新技术、发展新经济、激发新动能,实现以科学技术创新带动航天基地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5月28日,西安航天基地近日印发了《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单个“双创”载体每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支持。
此次《政策》支持对象是创新创业载体、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或从事创新创业的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双创企业)。创新创业载体(以下简称双创载体)指经航天基地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园、研究院、特色产业园区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双创机构)指参与航天基地创新创业工作的科研院所、平台服务机构、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
《政策》鼓励科技资源丰富的大规模的公司、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到航天基地建立“双创”载体,并按照最高5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场地费用补贴,单个载体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期限3年。
为促进孵化能力提升,航天基地对不断健全孵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双创”载体给予运营补贴,按照运营投入的50%,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引进培育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的双创载体给予奖励。每年度新增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双创载体5万元奖励;每年度新增1家小巨人企业,给予双创载体30万元奖励;每年度新增1家独角兽企业,给予双创载体200万元奖励。对从事军工资质代办、财税咨询、法律顾问等专业中介服务的机构,按照年度向双创公司可以提供服务价格总额的20%,给予单个中介服务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投资的双创项目或企业,按照获得投资额的3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创业补贴。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创新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被列入航天基地年度“双创”活动计划的重大活动,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承办主体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政策》对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创办的“双创”企业,其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给予150平方米以内房租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为支持企业做大规模,《政策》提出,对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上涨的速度不低于2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成长性双创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5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3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00万元的奖励。
为支持创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政策》提出,对国内外有名的公司、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创新型研发平台,开展颠覆性、前瞻性等方面技术探讨研究,加快重大技术成果应用,按照项目在地投资额的30%,给予单个研发平台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奖励。对经认定的创新型研发平台,为区内公司可以提供优惠服务,按服务金额的5%,给予单个平台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平台服务补贴;按服务金额的15%,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平台使用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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