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科技兴蒙”行动,加快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和“英才兴蒙”工程,全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在科学技术创新上“闯新路、进前列、创一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科技新政30条”2.0版)。
为做好“科技新政30条”2.0版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策知晓度与影响力,9月25日下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
2021年5月,鄂尔多斯市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出台“科技新政30条”,制定30多项配套实施细则,构建起“1+N”政策体系。“科技新政30条”实施三年以来累计落实科技政策资金达10.1亿元,惠及各类创新主体600多个。经权威专业咨询机构评估认为,“科技新政30条”落实有力,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产出、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创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策撬动引导下,创新生态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进一步集聚、创新动能进一步增强,全市科学技术创新蔚然成风,鄂尔多斯市成功跻身全国创新百强城市。
习在多次会议和考察中强调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全国“科技三会”对新形势下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自治区先后提出“科技兴蒙”行动、科技“突围”工程,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对新时期科技和人才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并要求鄂尔多斯市在人才和科学技术创新上蹚新路,当好主引擎、突击队。同时,鄂尔多斯市正加快推进“三个四”工作任务,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中“闯新路、进前列”,比以往任何阶段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创新的强力支撑。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因时而进、因势而新,鄂尔多斯市在科技创新政策上进一步深化、优化和强化,推出“科技新政30条”2.0版。
政策起草过程中,鄂尔多斯市紧紧把握发展趋势、创新需求,深入研究吸收了中央和自治区核心政策要义,充分学习借鉴广东、安徽、深圳、广州、合肥、苏州等40多个先进发达省市和周边省市的创新政策和经验做法,向各部门、旗区、园区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过专家咨询论证,紧密结合鄂尔多斯市发展实际,切实确保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政策保障。
“科技新政30条”2.0版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为目标,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和“英才兴蒙”工程为导向,坚持普惠与精准兼顾、研究与转化并重、存量与增量累进原则,在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成果和基础原创上力求“点”的突破;同时,坚持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在“面”上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内容更加全面,支持方向更加精准,支持强度和保障措施更加有力。
“科技新政30条”2.0版是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迄今为止出台的系统性最强、针对性最强、创新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政策文件,必将对全市科技创新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是政策系统性强。政策包括八个方面、30条政策措施,涵盖了科技创新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是鄂尔多斯市科技领域的纲领性政策文件,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基本遵循。二是政策的针对性强。“科技新政30条”2.0版“干货”满满,含金量非常高,坚持问题需求导向,逐项逐条所针对的都是全市当前科技创新存在的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如高端创新平台载体缺乏、创新主体活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偏低、创新人才团队引育难、旗区科技创新有待加强,提出一系列解题破题的具体举措。三是政策的突破性、创新性强。围绕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度超前布局前瞻性、战略性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如: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全方位保障,支持政策上不封顶,对引进的重大原创性、前瞻性项目落地研发孵化给予持续滚动支持,政策力度前所未有;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改革,重点针对高校、科研院所提出科技成果转化赋权改革,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经费预算+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创新容错机制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动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科技新政30条”2.0版主要包括八个部分、共30条政策措施。一是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支持布局战略科技力量、支持建设重大科研平台两个方面政策内容。二是打造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包括:支持建设国家创新示范区、支持科技园区、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支持“人才科创飞地”、支持科技合作基地五个方面政策内容。三是加快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包括:支持实施科技“突围”重大项目、支持实施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支持承接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六个方面政策内容。四是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包括:支持企业“三清零”、支持科技企业“双倍增”、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六个方面政策内容。五是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包括:支持科研经费、支持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放权赋能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四个方面政策内容。六是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包括: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本土科技创新人才两个方面政策内容。七是构筑一流创新生态,包括:支持旗区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加强科技金融支撑、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四个方面政策内容。八是其他事项,要求加强政策落实,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根据形势发展做好政策增补。
“科技新政30条”2.0 版的有效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鄂尔多斯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动力,为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将进一步发挥好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作用。以“科技新政30条”2.0 版政策为牵引,聚力在前瞻性、颠覆性技术领域突围突破,对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给予充分激励,深层次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将催生更多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二是将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科技新政30条”2.0版支持力度比肩发达地区,“真金白银”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重点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研攻关、实证验证、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等,将进一步激发创新潜能,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加速创新要素向各类创新主体汇聚。三是将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新政30条”2.0版更加聚焦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堵点问题,重点针对高校、科研院所提出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放权改革举措,给予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营造更好的科技创新生态,让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涌现。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在强化政策落实和提升政 策执行力上狠下功夫,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制定出台“科技新政30条”2.0版配套实施细则,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好政策落实督促评估,确保创新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加快打造全国一流创新生态,建设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创新城市。
新华社记者提问:我们知道,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请问,鄂尔多斯在培育引进科技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创新驱动的本质是人才驱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创新,根本靠人才。近年来,鄂尔多斯聚焦创新人才“引得进、育得好、用得活、留得住”,推出了一系列接地气、超常规的政策举措。与此前出台鄂尔多斯人才新政“双30条”相衔接,这次新出台的“科技新政2.0版”针对更大力度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含金量更高、针对性更强的“金牌政策”,与人才新政共同构成支持科技人才发展的全方位全链条政策体系。主要政策要点包括:
一是实行比肩一流的高端人才招引政策。例如:①对全职引进的院士等顶尖人才给予比肩一线城市的科研和生活配套支持。对顶尖人才领衔实施的重大项目,在支持方式上实行“政策漫游”,也就是说在其他城市能够享受到的政策,我们同样给予,并且在支持力度上还可以“再加一点”。②建立了清晰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分类目录,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最高5000万元科研经费。同时,依据创新人才能力水平,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市直单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200万元年薪。
二是创新青年创新人才发现培养机制。例如:①实行青年人才招引“双前置”,对优秀在校大学生给予资助并选聘为“校园引才大使”,鼓励企事业单位“预引进”硕博研究生并给予引才补贴,不断优化青年人才发现机制。②采取“绿色通道”定向招引一流高校毕业生,并提供特殊支持和跟踪培养。全职引进的一流高校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可享受5—40万元安家补贴,业绩突出的补贴额度可达80万元。③实施青年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对博士等创新研发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推出“政企双招、联合培养”创新举措,对具有创新研发能力的硕博研究生,采取“政录企用”方式引进到重点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工作。
三是全方位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例如:①实施人才分类多元评价,采取“以绩定才”“以岗定才”“以薪定才”“以赛定才”“以投定才”等多种方式评价人才,分领域构建更加精准完备的人才评价体系。②打通产教融合人才互育通道,支持高校和企业互派技术骨干和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充分释放产业育才效应。③围绕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支持各类创新平台、骨干企业和高校院所“强强联手”,围绕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组建创新联盟。④持续向用人主体授权,建立了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机制,实行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积极为人才松绑,实行人才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人才工作容错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制度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强化政策落实,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保驾护航”,持续打造一流人才生态,厚植“人才第一资源”、激活“创新第一动力”,为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谢谢。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创新是第一动力,资金是重要保障。此次出台的“科技新政30条”2.0版含金量非常之高,请问如何做好政策落地见效的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感谢记者的提问,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2021年至2024年8月底,全市财政科技支出累计达到51.7亿元,年均增长46.7%,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在这里,我围绕财政落实“科技新政30条”2.0版资金保障向大家介绍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强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持续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始终把科技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编制2025年预算时,足额安排“科技新政30条”2.0版政策资金,努力实现全市科技支出增长率达到20%以上。同时指导督促旗区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将旗区科技投入增长率纳入对旗区财政运行情况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第二,深化财政科研经费改革,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会同市科技部门,尽快修订与“科技新政30条”2.0版相匹配的《鄂尔多斯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使资金向优秀科研人员、科研团队倾斜,形成正向引导激励机制,让科技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三,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服务,推进科技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好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职能,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比,扩大科技创新贷款规模,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贷款给予支持,推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请问,鄂尔多斯市在加强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方面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市人社局: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社会各界对“暖城”鄂尔多斯人才科创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科技人才的成长离不开全面、细致的服务保障,我们将结合“人才新政双30条”,除了给予“真金白银”的扶持外,还将拿出“保姆式”的“暖心”服务,打造“近悦远来”的良好环境,确保科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一是在干事创业上让科技人才更“安心”。人才最关心的是有干事创业、创新创造的平台,鄂尔多斯正快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聚力打造一流平台、厚植创新沃土,系统搭建“一心两园八基地”人才科创平台体系,新建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鄂尔多斯实验室等11个研发创新平台,设立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北京、深圳分中心,在北京、上海、深圳、雄安打造人才科创飞地。同时,积极推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载体建设,促进人才、项目、产业无缝对接、有机融合,为各类人才发挥聪明才智、成就人生精彩“架梯搭桥”。
二是在生活保障上让科技人才更“暖心”。住房保障是人才扎根“暖城”的基本条件,我们全面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在积极兑现各类人才安家补贴的基础上,还为全职引进的人才提供最长3年的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发放最高7.2万元的中心城区租房补贴;针对高层次人才,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到限额的1.5—2倍。另外,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父母康养这些人才生活中的“关键小事”,也是我们关注和解决的“头等大事”,对于高层次人才,我们设立了“暖才周转编”和“暖才学位池”,妥善解决人才配偶随调、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还发放“暖才补贴金”,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三是在服务环境上让科技人才更“舒心”。高效便利的人才政策申领、业务经办、落地兑现,是良好人才服务环境的具体体现。我们将以“保姆式”服务贯穿全过程,不断优化、简化人才政策申办程序,设立人才综合服务专窗,实行人才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建立“数字人才智慧服务平台”,推行“人才码”,推进人才政策“一键匹配”、人才服务“一码供给”、人才待遇“即申即享”,让人才从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埋头钻研之余多些时间“仰望星空”。
今后,我们将聚力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科技突围”工程,持续关注科技人才所需所盼,切实提升人才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人才服务的针对性和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尊才敬才、惜才爱才的良好环境。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记者提问:我之前也了解到当地的“科技新政30条”支持力度很大,今天又重磅发布了含金量更高的“科技新政30条”2.0版,那么升级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有哪些新的突破呢?
“科技新政30条”2.0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改革举措,是落实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的现实路径,是赋能全市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新版政策。实现了与原版政策的有效衔接,并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迭代升级。
建设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平台方面,政策新增提出对国家、自治区在我市布局建设的实验室(基地)、重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给予全面保障,为我市面向国际国内科技前沿,适当超前布局前瞻性、战略性科技力量提供了政策保障。打造重大科学技术创新载体方面,政策新增提出对国家高新区给予认定奖补和排名晋升梯次奖补,激励自治区高新区向国家级高新区对标进位、国家高新区不断提质进位。加快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政策新增提出实施科技“突围”重大项目,培育未来产业。支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我市开展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对国家科技项目的奖补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了50%。对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需要配套经费的,给予足额配套。提升企业科学技术创新能力方面,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提出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总量+增量”研发补助方式、首台套创新产品奖补等,加大了政策覆盖面和精准度。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科学技术创新方面,重点针对高校、科研院所提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允许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等赋能放权改革举措。推动建立部省联合、厅市联合科研专项机制,参与设立联合科研专项基金。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坚持与人才新政2.0的协同,重点提出对顶尖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院士专家工作站、青年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一系列支持政策。构筑一流创新生态方面,政策新增提出在创新型县市建设、研发投入提升、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旗区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将技术经纪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序列,培育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