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深入推动数字化的经济与其他产业融合并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居全球领先、产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数字化的经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为持续推动数字化的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广泛深层次地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从国际发展的新趋势、国内区域布局和新旧动能转换效果来看,实体经济与数字化的经济的融合发展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融合不充分、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建议:一、夯实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互联互通基础。一是提升数据采集、集成管理与建模分析水平,提高各类商业和生产活动的网络化组织程度,大幅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二是推动一批提供数据采集、网络传输、数据管理、建模分析、应用开发与安全保障等相关这类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企业快速成长,培育支撑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数字技术新产业。三是推广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一系列数字化转型新模式、新业态。
二、培育充满创新活力的先进制造业市场经营主体。一是建立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有序开放各类资源的引导机制,引领中小企业深层次地融合发展。二是通过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带动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三是加大对产业数字化相关项目的倾斜支持力度,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大数据智能化融入先进制造业、嵌入传统制造业和协同生产服务业。
三、完善支持政策体系。一是坚持完善信息对接、权益分享、税收分成等政策体系。二是推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探索推行数字化制造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三是完善抵押贷款机制,对数字化程度高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和项目,将抵押质押从创造价值的固定资产转移到创造价值的非固定资产。四是扩大数字化服务领域开放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于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四、打造“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共生融合生态。一是动态调整加快实体经济数字化发展支持政策,从专项资金、网络基础等方面支持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全社会数字化技术改造。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核心问题,解决中小企业“不愿用”“不会用”“不敢用”问题。三是打通企业各个业务环节和应用流程,驱动制造体系和产业生态向扁平化、开放化演进。
五、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搭建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工业大数据云平台,推动科技服务结构优化和功能升级,为智能制造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强化典型示范,筛选建设示范项目,对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三是重视跨区域外部资源有序引进和广泛集聚,强化重点数字化产业招商。四是鼓励各个地区依据自己优势产业和资源开展项目和科研合作。
六、健全和完善人才支撑体系。一是围绕数字化的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编制数字人才专项发展规划。二是改革用人制度和薪资制度,疏通科研人员晋升渠道。三是优化人才评价激励制度,促进人才回流引育。四是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开设联合培养专业,形成人才培养新格局。
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层次地融合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但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
一、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加强企业数据资产安全保护,研究出台企业数据保护法规。
二、加大对新型数据中心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降低企业数据服务收费标准。促进数据有序流通,盘活数据资产。
三、选取部分重点行业或特色产业开展试点,推动定制开发、定点攻关,集中精力帮助解决一批共性问题,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
四、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加大5G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算力中心,培育更多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
我国“数实融合”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推动数据价值释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任旧存在一些问题。建议
一、加快产业数联网建设,保障产业数据源头供给,打造推动数据价值释放的产业数联网平台。
二、发挥产业数联网平台引领作用,构建产业公共数据空间,着力保障产业上下游中小企业使用产业公共数据的可及性,实现产业公共数据价值最大化。
三、扩大公共数据开放,强化产业数联网数据底座建设。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加快推进高价值公共数据向社会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四、促进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相互连通,提升数据要素配置效率。打通经济生产环节和上下游生态体系的数据循环。推动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汇集共享、互联互通。
我国区域平台经济的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外部环境挑战和内部结构短板。建议
一、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为产业数字化生态夯实“地基”。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与平台经济的融合,推动生产、流通等供应链高效融合。
二、加速传统企业转型,为产业数字化生态深化“场景”。加强产业链协同连接,构建良好发展生态,推动技术与模式融合创新,发挥标杆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特色产业集群的标杆示范效应。
三、加强平台常态监管,为产业数字化生态“保驾护航”。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搭建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四、强化平台人才保障,为产业数字化生态输入“血液”。统筹推进平台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激发人才动力。
加快发展“纯铁”事业对实现我国新材料产业自立自强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近几年,以高纯生铁、超高纯生铁、4N级高纯铁等铁基新材料为主的新型材料逐渐得到国家重视,但在地方企业实际生产和研发过程中,由于这类材料未被列入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目录,导致地方将相关产业归类为“钢铁”行业,不仅得不到相关产业扶持政策,还备受各方面制约。因此,建议
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委,将高纯生铁、超高纯生铁、4N级高纯铁等铁基新材料产品纳入《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目录,以突破产业政策瓶颈,快速推进我国铁基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
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针对促进央企跨行业合作推动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建议
一、政府各有关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动,对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合作进行统一规划、设计、部署,完善政策机制,健全标准体系。
二、探索协同模式,如成立合资公司、组建跨行业新型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等,进行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三、借助国资委中央企业智库联盟及相关产业联盟,建立政府、央企、科研院所、高校协同机制。鼓励央企在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AI等领域加大跨行业合作先行先试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定期遴选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和推荐目录并定期发布,树立跨行业合作典范。
调研发现,分布式光伏在大湾区虽发展的潜在能力巨大,但在投融资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建议
一、政策落地创新,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商业化运作,并将光伏应用纳入整体发展规划之中。
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利益共同体,为光伏项目提供快速融资通道;融资平台应发挥香港的金融优势及广东的产业优势,助力金融机构对接优质项目。
三、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应在研究各地已有“光伏贷”产品效果的基础上,推出年限、额度、利率更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特点的“光伏贷”产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可以考虑贷款利率与发电量表现挂钩。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要破除“分别心”,提振“信心”,帮助民企渡过难关。建议
一、营造“自己人”的软环境。自上而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让民企感知温暖、增强信心。
二、鼓励成果转化和“走出去”。加速民企创新成果转化,出台政策支持优秀的民企“走出去”,鼓励民企勇于创新、敢于投入,促进民企成为立足国内市场、充分参与国际竞争的“排头兵”,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三、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机制。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既要保护民企产权及企业家权益,也要通过机制的完善确保在融资条件、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等领域民企享有平等的权利。
民营经济活力是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受内外部环境影响,民营经济活力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影响。建议
一、建立“一对一”“点对点”的绿色沟通机制,“一企一策”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帮企业渡过难关,增强民营头部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能力。
二、对合乎条件的企业给予特殊时期的金融和资金支持,不在特殊困难时期抽贷,在新增贷款和发债担保增信方面给予支持。
三、产业调整政策出台前多征求相关方的意见,避免对行业和相关企业造成大的冲击。政策出台后,要重视解读引导和相关落地措施配套,加强各部门协同,对于重要政策要持续坚持执行。
西部地区在企业人才结构、创新型企业家培育方面,仍存在总体数量不足、拴心留人难度大、权益保障机制和成长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建议
一、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程。探索“政府出策出钱、企业育才留才”的人才培育机制,将创新型企业家培育纳入各地人才政策体系和人才培育规划。
二、完善创新失败容错免责机制和补救支持措施,对暂时陷入困境的创新型企业家,及时提供金融、技术等保护性支持。
四、优化创新型企业家创业环境。支持孵化基地、科技园区等平台建设,建立激励机制。